諾貝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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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
諾貝爾物理學獎
諾貝爾化學獎
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
諾貝爾文學獎
諾貝爾和平獎
諾貝爾經濟學獎
諾貝爾獎獎牌。諾貝爾獎(Nobel Prize)是根據瑞典化學家阿爾弗雷德·諾貝爾(Alfred Nobel)的遺囑所設立的獎項。諾貝爾是炸藥的發明者,因此也獲得了巨大的財富。但他對其發明用於破壞目的感到震驚,於1895年11月27日在法國巴黎的瑞典-挪威人俱樂部上立下遺囑,用其遺產中的920萬美元成立一個基金會,將基金所產生的利息每年獎給在前一年中為人類作出傑出貢獻的人,以表彰那些對社會做出卓越貢獻,或做出傑出研究、發明以及實驗的人士。
1 獎金
2 獎項
3 爭議
4 瑣事
5 參見
6 文獻
7 其他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項
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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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1901年12月10日即諾貝爾逝世5周年時,諾貝爾獎第一次在原皇家音樂學院頒發了文學、物理、化學和生理學或醫學獎。從1902年起,諾貝爾獎每年由瑞典國王親自頒發。一開始,當時的瑞典國王奧斯卡二世並不同意將此全國大獎頒發給外國人,但後來意識到該獎金對於這個國家的公共價值,他改變了主意。
諾貝爾獎於每年12月10日,諾貝爾逝世那天,舉行正式的頒獎典禮。但是獎金獲得者名單通常在當年的10月份就由不同的委員會宣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戰爭關係停頓了幾年。
諾貝爾獎的獎金豐厚,在同一年裡,各項獎金的數額是相同的,不同的年份,獎金數額有所變動,其幅度主要取決於市場行情。每個各項獎金可由兩個獲獎青年均分享(最多不超過三人);如果當年無人得獎,則該獎金可留待翌年;每一項獎金在五年內至少應頒發一次,以鼓勵得獎人能夠繼續工作而不至於受到財政上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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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獎牌 分類 特點
物理 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
化學 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
生理學或醫學 瑞典卡羅琳醫學院負責頒發
文學 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
和平 挪威議會的諾貝爾委員會負責頒發
經濟學 1968年瑞典銀行在其成立三百周年紀念之際增設了諾貝爾經濟科學紀念獎,每年由這家銀行提供與當年諾貝爾獎金相同金額的獎金,交由諾貝爾基金會統一使用。該獎由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同時諾貝爾獎將不再增設任何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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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人們對諾貝爾獎的爭議點主要是集中在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發對象,得主必須是三人以下的限制,少數幾位得主支持納粹,還有諾貝爾獎不設立數學獎。
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發對象有可能並不愛好和平,這是比較大的爭議,因為諾貝爾基金會無法確定得獎人在得到和平獎後是否還會發動戰爭,所以諾貝爾基金會只能在道德層面上約束得獎者,希望得獎者保持最大限度的剋制。
諾貝爾獎的老規矩:得主必須是三人以下,也產生了較大的爭議,有人說這個規則與西方價值觀相吻合,該獎項只是表彰在科學領域中有重大突破的個人和小團隊的。不過也有例外的是諾貝爾獎中的和平獎,分別在1917年,1944年,1963年頒發給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組織。
另外一個大的爭議是在二戰期間的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有的為了自身利益而為希特勒效勞的,與和平獎得主相同,諾貝爾基金會無權利使得主改變自己的看法,也只能在道德層面上約束得獎者。
關於諾貝爾基金會不設立數學獎[1],民間有很多說法,其中有一個流傳較廣的說法是諾貝爾的妻子與一位名叫雷富勒(Mittag-Leffler)的數學家有外遇,所以諾貝爾本人強烈要求不設置諾貝爾數學獎。不過這個說法也被人指責顯然不實,因為諾貝爾根本沒有結婚。[2](請參看:數學領域的諾貝爾獎——菲爾茲獎)
隨著電腦的發展,關於諾貝爾獎是否應該增設諾貝爾電腦獎也引發了激烈的討論,電腦圖靈獎被稱為「電腦界諾貝爾獎」。
諾貝爾獎在對於物理學獎,化學獎頒發的爭議在學術界也較大(其中最為著名的例子是愛因斯坦沒有因相對論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而在12年後才因光電效應獲獎),詳見[諾貝爾獎爭議]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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瑣事
瑪麗亞·居里——第一位兩次諾貝爾獎得主兩次諾貝爾獎得主:
法國國籍波蘭裔科學家瑪麗亞·居里(Marie Curie),第一位獲得諾貝爾獎的女性,第一位兩次在不同領域獲得諾貝爾獎的人
物理,1903年:發現放射性與釙元素
化學,1911年:提煉出鐳
美國科學家萊納斯·鮑林(Linus Pauling)
化學,1954年:化學鍵的研究
和平,1962年:反對核武在地面測試
美國科學家約翰·巴丁(John Bardeen)
物理,1952年:發明電晶體
物理,1976年:建立超導BCS理論
英國科學家弗雷德里克·桑格(Frederick Sanger)
化學,1958年:測定胰島素分子的結構
化學,1980年:核酸DNA序列的確定方法
唯一獲得諾貝爾獎的兄弟是荷蘭的簡·丁伯根(Jan Tinbergen,經濟計量學模式之父,於1969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和他的弟弟尼可拉斯·丁伯根(Niko Tinbergen,發現動物個體及群體的行為模式,於1973年獲得諾貝爾醫學獎)
請參看主條目:華人諾貝爾獎得主
獲得諾貝爾獎的華人目前總共有8人,還沒有華人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和諾貝爾經濟學獎。
1927年10月召開的第五次索爾維會議。參加會議的二十九人中有十七人獲得或後來獲得諾貝爾獎。
與會者中著名學者有:埃倫費斯脫、薛丁格、泡利、海森堡、德拜、布里淵、康普頓、福勒、W.L.布拉格、愛因斯坦、狄拉克、M.玻爾、尼爾斯·玻爾、德布羅意、居里夫人、洛侖茲、努森等。